空污大戶可花錢買額度 環署:限新設廠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空污大戶可花錢買額度 環署:限新設廠

2015年06月29日
摘錄自2015年6月27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媒體報導,高屏空污總量管制上路後,汙染大戶須花費數千萬至上億元購買空污額度,環保署27日澄清指出,只有新設工廠才可買賣,現有工廠仍須以減量為目標。

環保署空保處長陳咸亨表示,總量管制30日實施後,經列管的工廠3年內須達成減量5%規定,如果未達標準,將開罰新台幣10萬元至100萬元,違法廠商需限期改善,如未改善將按日處罰。

陳咸亨說,空污交易指的是若現有工廠減量超過5%,多餘的減量額度就可以進行交易,賣給新設工廠或有擴廠計畫的工廠,現有的空污大戶無法透過買賣擴增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