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9日
摘錄自2015年7月7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在香港去年9月向台灣出口劣質油並引發餿水油風波後,港府計畫立法管制廢置食用油(即廚餘油)。
港府7日就管制食用油脂及回收廢置食用油的立法發表諮詢文件,將諮詢民意3個月。
文件建議立法規定,本地生產、出口或進口的食用油脂,不得使用廢置食用油及非供人食用的劣質油脂作為生產原料。
此外,本地生產及進口食用油脂要附有相關的官方證明書。文件又建議為廢置食用油的收集、處置及進出口引進牌照制度。
立法後,所有餐廳及麵包店等在處理廢置食用油時,必須交由獲發牌照的收集商處理,否則可被取消有關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