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原保地 秀林公所擬設圍籬癱瘓洛韶工務段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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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原保地 秀林公所擬設圍籬癱瘓洛韶工務段

2015年07月23日
摘錄自2015年7月22日自由時報花蓮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秀林鄉公所為發展「太魯閣族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兩次行文公路總局,指洛韶工務段無權占用原住民保留地,但21日日派員勘查,發現玻士岸段547地號仍有地上物。鄉公所下通碟表示,15天內若未改善,將追徵「使用補償金」及增設「圍籬」,癱瘓洛韶工務段。

洛韶工務段長傅立祥強調依法行事,尊重、配合地方政府機關決議,已盡力排除護欄、機具等地上物,但為中橫公路救災等緊急應變,玻士岸段確實有必要設置辦公室,若公所增設「圍籬」並採取訴訟,公路總局將提請行政院裁示。

秀林鄉公所表示,由公所代管的原保地,將發展太魯閣族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因此循法收回早期曾撥用給公路總局的機關用地,並決議不再移撥任何土地,6/8日首次行文告知洛韶工務段及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無權占用玻士岸段547地號原保地,6/29日勘查;7/14日第二次發文查照,21日再派員巡查是否已移除大型機械(具)及搶災路障等地上物。

鄉公所指出,尚有部分機具未移除,半個月後會再行文會勘,若仍未改善,不排除追徵「使用補償金」及增置「圍籬」,一切均依「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辦理,如果無法解決用地爭議,必要時將以「民事訴訟」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