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油行漏油污染 高市重罰送辦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地下油行漏油污染 高市重罰送辦

2015年09月07日
摘錄自2015年9月4日中央社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雄市一處地下油行4日發生洩漏重油污染,高雄市環保局將處分重罰,全案並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這處地下油行位於小港區,發生油槽洩流潤滑油,初步估算約有3公噸,被民眾發現黑污油漬流出污染鹽水溪上游溝渠,陳情環保局報案中心。

環保局派稽查人員前往稽查,發現場址為地下油行,同步通知環保署督察總隊及環保警察到場,場址內有數座方型貨櫃油槽、油罐車、油槽,其中一座老舊油槽持續發生洩漏,環保局分別依廢棄物清理法裁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停止營業及移送法辦。

稽查人員另發現,現場的油槽體積超過200公升,已違反水汙法規定,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進行通報,裁處1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