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10日
摘錄自2015年9月9日自由時報台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經濟部公告台中市52個「特定地區」,其中9個一般農業區可望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為農地違章工廠取得合法用地,立委何欣純和市議員張玉嬿質疑為德不卒,8日要求中央應該授權地方政府制定農地工廠管理輔導自治條例,因地制宜,讓良田耕地和農地違章工廠雙贏;市府經發局表示,曾向中央做相同建議。
張玉嬿表示,縣市合併以來,台中市農地工廠依違反區域計畫法和都市計畫法裁罰600多件、超過4000萬元,工廠老闆和地主深以為苦,市府要因地制宜,如太平、大里區等新都市蛋黃區,農地農用要檢討,以符合都市現況。
何欣純指出,大里、太平眾多農地工廠相當程度支撐在地繁榮與貢獻就業,政府應輔導企業主取得合法工廠用地。可是,良田耕地也一定要保留,只有破碎不完整或無法提供農業價值的農地,才能朝土地合理利用的角度來變更。
經發局表示,市府也曾建議經濟部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自行訂定得納入輔導管理未登記工廠的條件,讓這些工廠能因應台中產業的實際需求來發展,能有機會就地或擇地合法經營,逐步達到低碳、永續產業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