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04日
摘錄自2015年11月3日中國時報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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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遠雄土城開發案,新北市綠營議員2日質疑市府在環評放水,以「臨時提案」有條件通過;副市長侯友宜回應,因該案二階環評已通過,才以臨時提案討論並解決環評委員疑慮,但此案與前副市長許志堅所涉司法案有關,司法調查確定前,全案停止審查。
綠營議員指出,遠雄集團於土城區永寧段及大巒段等地住宅開發案,基地面積達14公頃,但基地本身是海山煤礦舊址,更有超過60%屬山坡地,又是土石流潛勢區,還有虎仔山遺址等問題,環保局從2010年起進行環評,經過8次會議,竟用「臨時提案」有條件通過環評,恐有安全疑慮,質疑市府護航遠雄。
侯友宜表示,此案是近5年來環評委員最有意見的案子,也是地方環評唯一進入二階環評,顯示市府的慎重。他也說,臨時提案是因為當時二階環評已經通過,但其中有委員仍有疑慮,所以再臨時提案中討論確認,最後才有條件通過。
環保局長劉和然解釋,環評審查過程中,委員多次要求業者對礦坑、斷層及土石流潛勢溪流等議題說明,建築物配置也避開斷層帶,經多次會議後,開發量體也較原本少14%。此外,環委也要求廠商要充分揭露訊息,要求開發單位承諾營運期間天災所致傷亡財損要負全責,才有條件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