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連署「確保國家公園應持續辦理義務解說員訓練」 | 環境資訊中心

邀請連署「確保國家公園應持續辦理義務解說員訓練」

2001年05月10日
作者:林笈克

親愛的國家公園義務解說員及愛好台灣本土的夥伴您好:

我是雪霸國家公園第一期的義務解說員林笈克,目前擔任立法委員林益世的國會助理,負責全國自然保育的相關業務。

最近耳聞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將停止近二十年來招收義務解說員的活動,理由是因為國家財政困頓,國家公園的預算被大量刪減,因而停止此一活動。本人從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九十年度的預算(這是八十九年十月即已編列完成,並且在立法院中已經通過)中查詢得知,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在解說課中尚編列了「辦理義務解說員訓練,解說專職人員在職訓練及各項環境教育研習等,列業務費600千元」及「辦理解說教育有關員工出差旅費513千元」,共計一百多萬元的預算編列,因此,不可能會沒有經費可以辦理解說員訓練,若有問題,只可能是辦理規模大或小而已,所以墾管處以經費縮編而停止義務解說員訓練的作為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再者,本人經過多方的資料收集得知,各個國家公園管理處從設立開始,解說及保育的經費在國家公園總預算的比例中逐年下降,嚴重違反國家公園設立的目的-為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風景、野生物及史蹟,並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經由與林益世委員討論後,發覺此事相當詭異,因而於去年十月向內政部提出質詢,質詢稿的內容如下:



案由:

本院林委員益世,根據國家公園90年度總預算,工程資本門年度經費與保育業務年度經費比例相差懸殊,嚴重違反國家公園設立的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國家公園設立目的為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風景_野生物及史蹟,並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經查國家公園九十年預算:2,220,474千元(人事費 422,921千元,經常門支出:216,053千元,資本門支出1,581,500千元。),其中工程資本門經費1,224,000千元,保育研究之預算(含委託及業務費)僅35,758千元,比率約34:1,保育業務經費平均每個管理處不到600萬元。另相對八十九年度國家公園總預算,九十年度方面,人事費刪除0.5個年度,保育經費刪除近58%,工程經費刪除不到7%;且玉山、陽明山、太魯閣工程費不減反增,足以顯示國家公園下一年度為工程建設優先,保育研究已非國家公園重視的項目。國家公園的走向似乎嚴重偏離當初設立的目的。

二、 據本席所知,台灣地區國家公園之規劃建設,依行政院頒"台灣地區綜合開發計畫"之指導原則辦理,內政部自69年起,推動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及金門設立國家公園。其中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四座國家公園已完成第一期-69-80年度及第二期-81-90年度建設,硬體設施均已妥善,金門國家公園則已完成84-90年度六年建設。

三、 國家公園乃國家推行自然保育的重要單位,今日在大多數硬體建設完成後,國家公園總預算尚以工程預算經費為最高業務支出項目,自然保育業務能否有效執行令人憂心,據此本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此案件在今年二月中旬,由內政部營建署邀請經建會及該署相關單位開會研議後,決議將國家公園中保育及解說教育的經費由34:1調整為3:1或4:1,並研議從此訂定保障比例額度,以避免誤導國家公園係以工程建設為主,與國家公園之設置精神明顯不符,而造成不良的影響。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在今年早已經編列預算訓練義務解說員,且在已知明年保育與解說相關業務的預算將增加十倍的時刻,毅然決然的停辦義務解說員訓練,墾管處內部運作嚴重違反上級的決議。國家公園義務解說員訓練活動,數十年來訓練了數千的保育解說人員投入國家社會中,是台灣自然保育史上相當重要的一個活動,在台灣的自然保育史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除了每年招募數以百計的大專青年投入自然保育解說教育的活動,更間接的促成許多自然保育團體的成立。如今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要停辦此一活動,除了違反上級的決議外,更是大開台灣自然保育的倒車。本人與立委林益世討論過後,認為國家公園掛在營建署下,內部許多官員想要藉由國家公園的名義大行工程建設(這一點由過往的預算中可以看出),如今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停辦義務解說員訓練更凸顯出此一現象(可能要將此一預算挪做他用)。

立委林益世在推動國家公園執行政策不得違反原本設置精神上不遺餘力,且堅持國家公園自然保育與解說教育的經費不得少於總預算的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但此一堅持在國家公園內部出現不少異議的聲音。我們希望曾經受擔任國家公園義務解說員的您,或者對於國家自然保育抱持希望的您能夠站出來,讓立委林益世有更強有力的後盾來監督國家公園執行預算的過程,並在今年五月的質詢中確保墾丁及其他國家公園能夠持續辦理義務解說員的訓練。

為了確保下列兩項政策能夠確實執行:

一、 堅持國家公園自然保育與解說教育的經費不得少於總預算的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

二、 確保墾丁及其他國家公園應持續辦理義務解說員的訓練。

我們希望藉由網路連署的方式,讓各位的力量成為林委員益世推行這兩項政策的後盾。請您寫下您的大名、目前所在的單位、在單位上的職稱,以及您個人的電子郵件信箱,願意連署支持上述兩項政策的您,請將個人四項資料上網寄至streptopelia@mac.com或jkl0409.kimo.com.tw,謝謝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