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體制改革 電價由市場決定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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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力體制改革 電價由市場決定

2015年12月01日
摘錄自2015年11月30日中新網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國家發改委日前發布國家電網公司能源研究院副院長張瑋和國家電網公司能源研究院戰略研究所所長馬莉聯合署名的文章。文章顯示,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若干意見》公佈以來,中國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正快速推進。

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體制架構,加強對電網輸配電環節監管的同時,在發電側和售電側引入競爭機制,將建立購售電競爭新的格局。一方面, 在可競爭環節充分引入競爭,符合准入條件的發電企業、售電公司和用戶可自主選擇交易對象,確定交易量和價格,打破電網企業單一購售電的局面,形成「多買方,多賣方」的市場競爭格局;另一方面,加強電網環節監管,保障電網公平開放,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保障電網企業穩定收入和收益,推動電網協調健康發展,為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提供覆蓋範圍更廣、配置能力更強的電網基礎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