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2015年12月21日新浪網深圳報導

今後,深圳的轉基因食品如果標識不清晰,將可能構成違法。《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條例(草案)》近日在市人大常委會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以更好地保護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該條例要求,轉基因標識應當在顯著位置進行標註,「轉基因」三字的文字高度不得小於1.8mm。
《條例(草案)》要求,市、區政府應當將各項食品安全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根據深圳機構改革實際釐清食品安全各監管部門和機構的職責,推出一系列創新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擬以實行餐飲服務的累計積分制度。對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業者,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嚴重者更可直接進行查封。
該條例同時加大了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由食品安全監管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五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十萬元罰款,吊銷許可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