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05日
摘錄自2016年1月4日大紀元印尼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印尼南蘇門答臘地方法院日前判決涉嫌縱火焚燒林地的一家棕櫚油公司無罪,引發網友不滿,駭進地方法院網站,抗議判決結果。此案還可上訴。
印尼南蘇門答臘巨港(Palembang)地方法院上週判決涉嫌刀耕火種、縱火焚林的棕櫚油公司Bumi MekarHijau無罪,駁回印尼林業及環境部的指控,引發外界批評。這家公司也被控因縱火焚林的行為引發去年的森林大火,導致霾害問題持續數個月之久,影響加里曼丹(Kalimantan)、蘇門答臘(Sumatra)以及鄰近的新加坡及馬來西亞數十萬民眾的健康。
印尼林業及環境部原本要求這家棕櫚油公司繳付2.6兆印尼盾(約1.87億美元)罰金,並投入遭焚地區環境重建的工作。不過,巨港地方法院主審法官帕爾拉斯(Parlas Nababan)表示,政府部門未能具體證明這家棕櫚油公司是直接造成林火的元凶。
對於判決結果,林業及環境部表示將上訴,以保障霾害受害者的權益並追求司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