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救援破功?擬修改報案SOP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動保救援破功?擬修改報案SOP

2016年01月11日
摘錄自2016年1月6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大學生虐貓事件,外界質疑因北市府延誤,導致流浪貓「大橘子」死亡。產業發展局5日在市政會議上提案,建議修改市警局受理虐殺動物案件SOP,未來民眾報案,應填寫「刑事報案三聯單」,而非「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後立即偵處。市長柯文哲裁示,依動保處建議處理。

產發局長林崇傑表示,本周會和市警局開會研議。市警局表示,不管是否開立三聯單,員警接到報案都會立即處理;但有無構成動物虐殺刑案,還需動保處認定,虐待僅算行政裁罰,非警方權屬範圍。

「警察協助處理虐殺動物案件作業程序」規定,民眾報案時要填寫「各類案件紀錄表」,並派員到現場查看,隨後再通知地方農政單位到現場蒐證。

北市動保處長嚴一峯表示,動保法規定,虐殺動物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應被認定是刑案,民眾報案時應該填報案三聯單,而非案件紀錄表。因此將和市警局研議,修改民眾報案流程,並建議中央修改。

對於動保處想法,市警局表示,無論開立三聯單或案件紀錄表,員警都會立即處理,不會因為沒三聯單就不調查。會再和產發局研議,只要在合情、合理、合法範圍內,會盡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