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02日
摘錄自2016年2月1日人民日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自1982年9月中國批准建立第一處森林公園以來,至今已有各級森林公園3200多處,規劃總面積佔陸地國土總面積1.87%,其中國家級森林公園826處。
近日,福建龍湖山、廣東東海島、河北石佛3處國家級森林公園被摘牌,以警示後人:不能僅把森林公園作為旅遊區開發的載體,而忽視了森林公園的保護和生態教育功能。
上述3處國家級森林公園,因長期未按規定編制或修編總體規劃,且經責令整改仍達不到要求,造成主體功能無法發揮,未履行國家禁止開發區域保護管理職責,被國家林業局根據《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予以撤銷。此舉標誌著中國國家級森林公園淘汰退出機制正式啟動。
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2014年全國森林公園旅客人數達7.1億人次,比上年增長20.5%,佔全國國內旅遊人數的19.5%,直接旅遊收入572.13億元,社會綜合產值達5600億元。目前,有超過1000處森林公園免費向社會開放,每年超過2億人次的城鎮居民享受到森林公園提供的生態福利。但無奈一些地方重開發輕保護,重申報輕管理,只好予以除名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