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於麻六甲海峽槍擊台灣漁船 護漁政策強硬 | 環境資訊中心
國際新聞

印尼於麻六甲海峽槍擊台灣漁船 護漁政策強硬

2016年03月25日
摘錄自2016年3月23日端傳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3月21日凌晨5點多,台灣漁船「聖德財」號及「連億興116」號在麻六甲海峽印尼專屬經濟海域遭印尼船槍擊,其中「聖德財」船身留下12個彈孔,兩船無人傷亡。

印尼漁業部長蘇西(Susi Pudjiastuti)21日接受台灣中央社訪問時稱,台灣漁船非法捕魚,遭印尼巡邏船攔截後未停下並企圖衝撞,致使巡邏船開槍。蘇西又指,兩艘台船在捕魚時沒有懸掛國旗,據印尼規定應扣船抓人,清空人員後將船擊沉。

蘇西還向中央社提供了一段由印尼巡邏船拍攝的視頻,顯示印尼巡邏船當時緊跟在「聖德財」左後方,並多次把燈光打向「聖德財」,示意停船,而「聖德財」持續向前行駛。但視頻中沒有出現漁船故意衝撞、巡邏船開槍等畫面。

台灣外交部公眾外交協調會副執行長李憲章於22日回應稱,根據中央社報導及印尼漁業部長的說法,印尼公務船確有進行槍擊,但為了慎重起見,必須和印尼有關部門做最後確認。

台灣行政院院長張善政於22日表示,台灣漁船看到對方船上有公務船的編號,因此認為可能是印尼公務船,但台灣漁船逃離時對方並未追上,而公務船的馬力較強,應該不至於追不上,因此究竟是公務船還是海盜船仍有待確認。

農委會漁業署署長蔡日耀也指出,從衞星定位回報的資訊判斷,兩船當時的航行速度不可能是在捕魚,且麻六甲海峽是國際船舶通行航道,公務船不得開槍,否則將違反國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