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03月01日
作者:霍常山 (社運工作者)
「公投可以救濟代議民主之流弊!」這句話簡直是胡言亂語到了精神錯亂的地步。代議民主,靠的就是投票,公投,也是投票,這兩種投票究竟有何區別,以致於某些人等認為可以以後者濟前者?...
這兩種投票若有不同,所依恃者,應該在於後者前面的「公民」二字,無奈,公民二字在台灣經常僅僅淪於虛詞,和「嗟、呼、也」並無不同。公民的產生不是靠投票,更不是靠身分證上的年齡,而是來自於經年累月的公共參與能力的培養、討論與認識能力的提升、在公共領域中進行批判與自我批判,如此,方有公民產生之可能。
若不做此思、捨卻此徑,甚至和任何支配力量眉來眼去,那麼,從這些人口中說出的公民,簡直與小林善紀大談民主主義一般可笑。但更可悲的是,還有這麼多人把笑話當成了一回事!
本文摘錄自【台灣立報】 http://www.lihp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