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反掩埋場 高市環局:馬頭山非水保區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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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反掩埋場 高市環局:馬頭山非水保區

2016年05月02日
摘錄自2016年4月29日台灣新生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28日上午於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大門按鈴提告,指控高市府受理富駿公司掩埋場申請之環評案,其中位於內門區腳帛寮段360-85之部分土地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應禁止設置掩埋場,但市府卻接受申請,涉嫌違法,圖利廠商。

對此,環保局提出嚴正聲明駁斥,並引述自來水公司七區管理處的公文,表示360-85、86、87、101、105等五筆土地,其位非屬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且完成依法行政接受廠商申請。

高雄市政府表示,未來召開初審會議時,將會通知旗山、內門、田寮區公所,並請其轉知各村里辦公處,亦會上傳公開環評書件內容及開會訊息至環保署環評書件查詢系統,以供民眾查詢。自救會、相關團體及當地居民,均可於會議召開時陳述相關意見,環評委員會亦將列為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