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別化收費 京津冀加強經濟手段治霾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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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化收費 京津冀加強經濟手段治霾

2016年05月03日
摘錄自2016年5月2日新華社天津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5月1日起,中國天津地區開始對石油化工和包裝印刷兩個試點行業徵收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費,徵收標準為每公斤10元,至此,京津冀治理霧霾的「經濟手段」再次得到加強。

據天津市環保局總工程師孫韌介紹,揮發性有機物是城市灰霾和光化學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天津將對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徵收實行差別化收費政策:對排放濃度值低於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含50%),減半徵收排污費;對排放濃度值高於規定的排放限值,或者排放量高於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加1倍徵收排污費;對排放濃度值高於規定的排放限值,排放量又高於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加2倍徵收排污費;對屬於淘汰類生產工藝裝備或產品的,加1倍徵收排污費。

而這也被外界喻為是近年來京津冀地區在以「經濟手段」治理霧霾方面邁出的新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