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水客亂摸綠蠵龜 最高罰30萬元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潛水客亂摸綠蠵龜 最高罰30萬元

2016年05月04日
摘錄自2016年5月3日民視新聞屏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小琉球綠蠵龜復育很有成效,沿岸10公尺內,就有300隻綠蠵龜的數量,刺激潛水觀光。不過,很多遊客不知道,綠蠵龜屬於野生保育動物,可以觀看,但是千萬不能觸摸、騷擾、追逐或是餵食,最高可以被開罰30萬元。

小琉球的綠蠵龜復育成效不錯,遊客在岸上看見綠蠵龜已經很驚喜。更興奮的是潛水的時候和綠蠵龜相遇,有人情不自禁,竟然就出手觸摸。

但是,這麼一摸,可有刑責和罰款。

屏東縣農業處長姚志旺:「刑法裡面可能會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得併罰金大概在6萬元以上到30萬元以下的罰款。」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觸摸、騷擾、追逐或是餵食都不行,最高可以開罰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