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福寶濕地誘捕斑鳩 私設捕鳥籠恐違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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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福寶濕地誘捕斑鳩 私設捕鳥籠恐違法

2016年05月09日
摘錄自2016年5月6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彰化縣福興鄉福寶濕地野鳥種類豐富,是賞鳥迷的參訪聖地,近來在福寶濕地私人田地及道路旁卻出現不明鳥籠,放置鳥餌誘捕斑鳩,目前發現至少有五座鳥籠遍布在斑鳩出沒處,福寶村長黃耀輝表示,其中有不少被誘捕鳥類受傷或死亡,村民氣憤難耐,已經自行拆毀兩座。

福寶村養牛場旁產業道路的其中一個誘捕籠,內已誘捕到14隻斑鳩,部分斑鳩的翅膀因為試圖掙脫而受傷,其中2隻已死亡,黃耀輝指出,這5個誘捕野鳥籠,上方各設有8個寶特瓶入口,且寶特瓶內部為鋸齒狀,裡面放有飼料,一旦野鳥進入籠內覓食,就無法飛出;因5個誘捕鳥籠大小相似,籠內擺設也雷同,不排除是同一人所為。

黃耀輝表示,約四年前曾出現過不明人士獵捕大量斑鳩販賣,遭查獲後已遭撤除,但一個月前又開始出現捕鳥籠,斑鳩雖不是保育類動物,但他擔心福寶濕地的保育鳥類也被鳥籠誘捕進去,希望權責單位能夠盡快處理。

彰化縣政府農業處表示,斑鳩不屬保育類動物,但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若以設陷阱方式獵捕或誘捕野生動物,即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得裁罰6至30萬元。一旦有抓到保育類鳥類如彩鷸,將涉及刑責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