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03日
摘錄自2016年6月2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市議會1日三讀通過《台北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首採「源頭管制」,明訂除草劑只能販售給具農民身分者,且除農業區、保護區做為農業生產的土地,其他全面禁用,違者將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環保局表示,此案將送行政院核定,最快8月公告實施。 北市環保局表示,常見的除草劑有巴拉刈、年年春(嘉磷塞)、固殺草等;根據衛福部統計,每年喝農藥自殺者超過半數是巴拉刈中毒死亡,毒性較低的年年春有致癌風險,固殺草則易隨著灌溉水,造成河川或土壤污染。
除草劑佔農藥使用量約3至4成,現行法令並未限制購買者資格。法令公告實施後,非農民者不能購買,且購買前、後皆需填具相關表單,記錄使用地點。 該自治條例昨天經議會三讀通過,將報請行政院核備,最快8月上路。環保局表示,將邀集北市13家農藥販賣業者舉辦法規說明會,並與8家農會合作,宣導新法上路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