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政府部門餐廳 違規提供免洗餐具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5政府部門餐廳 違規提供免洗餐具

2006年07月21日
摘錄自7月20日環保署電子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政府部門員工餐廳,依規定本月1日起禁止提供內用飲食者任何材質的免洗餐具,據各縣市環保稽查單位稽查發現,首週全台共有5家違規,已遭開立警告單並限期改善。環保署表示,這些餐廳若仍有違規情況,則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環保署指出,7月首週各級環保單位針對555家附有餐廳的政府部門,共計稽查417家(稽查比例達75%),稽查結果絕98.8%的政府部門餐廳皆已符合規定,將內用餐具改用可重複清洗餐具,包含筷子、湯匙等也都改用不銹鋼或美耐皿材質。

5家違規提供免洗餐具的政府部門員工餐廳分別為:台北地方法院(內用飲食使用紙餐盒及紙餐盤)、台北菸廠(內用飲食使用免洗筷、紙碗)、高雄市政府(內用飲食使用紙杯)、嘉義縣政府及嘉義縣稅捐稽徵處(內用飲食使用免洗筷及湯匙)。

此外,全台800多家公私立學校附設餐廳也即將於9月1日起納入管制,環保署預估實施後,每年將減少2,600公噸的免洗餐具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