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推綠能交通 電動車免費借三天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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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推綠能交通 電動車免費借三天

2016年06月21日
摘錄自2016年6月20日中央社嘉義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嘉義市政府為推動綠能交通,與7家電動二輪車業者合作,2016年6月起至11月底止,免費提供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供嘉義市民試騎三天。

嘉義市政府6月20日召開記者會,由市長涂醒哲帶領試乘電動機車。他說,使用綠能載具,才能減少空氣污染,因此鼓勵民眾以「租賃取代擁有」來降低機車數。

涂醒哲表示,電動車沒有噪音、不會造成空氣污染,其中電動機車新台幣1元約可行駛1.5公里,電動二輪車1元更可跑10至25公里,可謂「騎越多、省越多!」

嘉義市環保局表示,市府與7家電動二輪車業者合作,先提供40輛電動車供市民免費試騎3天;年滿18歲以上、具機車駕照者可借用電動機車,年滿16歲可借電動自行車。民眾需自備身分證影本及押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