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25日
摘錄自2016年7月24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花蓮海巡隊22日深夜在豐濱鄉海岸資源保育區內查獲林姓及周姓男子,涉嫌用魚槍違規捕抓龍蝦八隻及其他魚類,其中被捕獲的龍蝦長度都未滿20公分,且多數都含有卵,影響龍蝦生態;查緝人員也查獲使用拖網捕魚的違法漁船。
花蓮縣政府民國102年修正公告「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包括鹽寮、水璉、高山、小湖、豐濱、石梯坪共六個漁業資源保護區,保育龍蝦、九孔資源,沿著東海岸由北到南,保護區為海岸低潮線往外海延伸200公尺的海域,全年禁止捕撈龍蝦、九孔,但東海岸違法捕龍蝦的情況仍很嚴重。
查緝人員說,早年被捕獲的龍蝦都可重達2.5至3.5公斤,體型龐大可超過30公分,但龍蝦保育區已公告多年,仍有民眾為生計不惜違法下海捕撈,龍蝦愈抓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