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
摘錄自2016年11月24日新浪網湖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斧頭湖是湖北省的五大湖泊之一,地處武漢市江夏區、鹹寧市鹹安區、鹹寧市嘉魚縣的交界地帶。今年9月,曾公開說明斧頭湖等湖北大型湖泊水庫圍欄圍網養魚污染水質問題。
湖北省紀委監察廳24日公開通報,因對斧頭湖拆圍工作重視不夠,致使圍網圍欄養殖問題未得到有效治理,斧頭湖水質下降,對此負有直接責任的湖北省農業廳黨組成員、湖北省水產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勝強被免職。
長期以來,受水產養殖戶圍網養殖、生活和工業污水排放等多重污染因素影響,斧頭湖水質不斷惡化。目前,斧頭湖共有圍欄109處進14平方公里,占湖面總面積的73.4%。湖北省水產局負責組織其直屬管理的斧頭湖養殖圍網圍欄拆除工作。但在湖北省環委會下達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養殖圍網拆除等整改通知后,斧頭湖管理局並未按要求完成拆圍任務。
湖北省紀委監察廳通表示,李勝強作為主管機關負責人,卻在分管領導和漁政處負責人多次提議推進斧頭湖拆圍工作時表態暫緩,致使圍網圍欄養殖問題未得到有效治理,成為斧頭湖水質未得改善的重要原因。對省水產局未履行斧頭湖拆圍職責,李勝強負有直接責任,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並免去其職務。
同時,因堅持原則不夠,對分管工作督辦不到位,多位相關單位、其他縣市的行政長官也受到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