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環保局發佈:運輸渣土車輛無綠標禁上路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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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環保局發佈:運輸渣土車輛無綠標禁上路

2006年08月14日
摘錄自8月14日北京娛樂信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13日,北京市環保局發佈了五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加強渣土砂石運輸車輛環保監管的通告》。《通告》規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凡擬申請領取渣土砂石運輸車輛准運證(簡稱准運證)的車輛,必須持有綠色環保標誌和安裝符合《流散物體運輸車輛全密閉裝置通用技術條件》規定的機械式全密閉裝置,否則市政管理部門將不予以核發准運證。在此之前,已領取准運證的運輸車輛,在證件有效期內仍可按照規定使用。施工單位要使用持有有效准運證的車輛承擔渣土砂石等的運輸工作,並優先選用有綠色環保標誌的車輛。城市建設管理部門將根據有關規定處理,對使用不合格車輛的施工單位,納入違規企業不良行為警示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