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資源回收、不要焚化爐」連署書 | 環境資訊中心

「做好資源回收、不要焚化爐」連署書

2000年07月28日
發起單位:花蓮縣環保工作促進會等

花蓮即將建焚化爐,焚化爐會產生致癌的戴奧辛和重金屬,對人體的健康和環境的污染,危害非常大,所以花蓮的生態環保團體,成立『花蓮縣零垃圾政策民間推動委員會』,首先發起『做好資源回收,不要焚化爐』的連署活動。

我們提出三大訴求,要求縣政府於定期內完成:

1、制定花蓮縣廢棄物資源回收及清除辦法、花蓮縣資源回收變賣所得款項保管使用辦法:有縣的單行法規,而後才有法源依據,達成零垃圾的目標。

2、垃圾費隨袋徵收、全面回收廚餘及資源垃圾:目前垃圾費隨水費徵收,是不合理的,依污染者付費原則,垃圾費應隨袋徵收,這是有效減少垃圾增加資源回收量的方法。佔30%的廚餘可回收,做有機肥,不但可以改善酸化、鹽化的農地,而且可以發展有機農業。佔60%的資源垃圾,包括紙類、塑膠、鋁鐵罐、玻璃等,可回收再利用。

3、縣政府以公權力,責求所有賣場依法全面回收資源垃圾。

我們期待透過大家的努力,能夠達成廢棄物減量時程表:1~3年內減量30%,4~8年內減量50%,9~15年內減量100%。

若您支持我們的理念,請加入連署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