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1月02日
摘錄自1月1日中國時報南投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南投縣繼南投、埔里、草屯、竹山和鹿谷等5鄉鎮市推動「垃圾強制分類回收」,2006年元旦起,其餘8鄉鎮市也將跟進,縣環保局將以3個月宣導期,要求民眾依資源垃圾、廚餘及一般垃圾分類,否則處以1200-6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