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01月04日
環保署
有關媒體報導環保署今年不再編列預算補助購買電動機車乙案,環保署作出澄清表示:為減少機車排氣污染,環保署補助購買電動機車的政策仍將繼續,希望民眾能支持這項綠色交通工具,共同努力來改善國內環境空氣品質。
環保署表示,為減少機車排氣污染,改善空氣品質,於87年3月5日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發展電動機車行動計畫」,以推動國內發展電動機車。雖然因為電動機車使用鉛酸電池做為動力來源,其性能與傳統汽油引擎機車仍有一段差距,經環保署多年的推廣,民眾接受度仍無法大幅提昇,惟考量電動機車為綠色交通工具,確值得國內發展,又為保障當初響應環保署政策已購車的二萬餘位民眾的後續車輛維修保養等權益,且電動機車製造廠亦積極努力於改善電動機車性能,因此今(91)年環保署仍依據「發展電動機車行動計畫」的規劃繼續補助民眾購買電動機車,其補助金額依電動機車性能與所裝置的電池不同,每輛車補助一萬五千元至二萬一千元不等。(20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