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建議:環保總局升格為環境部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建議:環保總局升格為環境部

2006年11月13日
摘錄自11月10日京華時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9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聯合國家環保總局在京發佈了中國首份環境績效評估報告。報告稱,OECD建議中國國家環保總局升格為環境部。國家環保總局回應稱,對於OECD提出的「升格」建議基本贊同。

OECD副秘書長阿卡薩卡說,中國地方政府過度追求GDP,表現為經濟發展優先於環境問題。其次,環境執法、監測等職能尚未從地方環保局中獨立出來,環保總局也不能有效約束地方環保局的行為。因此OECD提出中國國家環保總局應升格為環境部,加強對地方環保局的垂直監督管理能力的建議。

環保總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潘岳表示國家環保總局並非喜歡「環境部」這個聽起來很大氣的「面子」稱謂,而是中國的確非常需要有一個能綜合管理「林木水草土」與環保有關的職能部門,來解決當前環境事故的高發事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