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專項資金扶持可再生能源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山東專項資金扶持可再生能源

2006年11月28日
摘錄自11月27日中國環境報山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據瞭解,山東省從95年開始,省財政增加專項資金用於扶持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省級專項資金重點用於經濟欠發達地區、重點水源區、面源污染重點治理區域和生態環境重點保護區。

山東省政府要求,到2,010年,全省新建戶用沼氣180萬戶,總量達到230萬戶以上;新建大中型沼氣工程2,000處,總量達到2,110處以上;年消化農作物秸稈和人畜排泄物8,600萬噸,年產沼氣14.4億立方米,使適宜地區25%以上的農戶用上沼氣,另有800多個畜禽養殖場和農產品加工企業使用沼氣能源。同時,在適宜地區積極開發利用風能、地熱等可再生能源。

山東省政府強調,要增加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等資金用於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的投入。建設大中小型沼氣工程,集中供氣覆蓋農戶的,按照規模大小優先給予扶持。利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的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優先審批、上網,並給予補貼。對投資開發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的企業,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按規定減免相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