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河川巡守隊 有採樣查證權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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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縣河川巡守隊 有採樣查證權

摘錄自12月12日中國時報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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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河川巡守隊發現水質遭汙染,即便發現不肖業者偷排廢水,只能趕快通知環保單位到場採樣,因費時費事,往往失去取締時效,12月起,台南縣河川巡守隊可進行採樣並保存汙染證據,並通知環保人員到場稽查告發,對保護河川水質是一大突破。

縣府依行政程序法及水汙染防治法公告,由縣府委託河川巡守隊執行廢水採樣及排放攝影等查核,環保署水保處簡任技正馬念和說,台南縣是全國第1個把採樣查證權交由巡守隊執行縣市,可稱得是創舉,尤其台南縣實在很大,環保局人力不足,河川巡守隊協助縣府保護河川水質,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