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汛期前非法砂場一個不留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長沙汛期前非法砂場一個不留

2006年12月25日
摘錄自2006年12月22日長沙晚報湖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長沙市委、市政府21日召開的全市砂石市場整治工作會議決定,要在明年汛期前依法取締所有非法砂場。整治期間,一律停止審批新砂場。公務員參股經營的必須在明年2月10日前退出。市領導余合泉要求各成員單位要形成共識與合力,保持高壓態勢,逐步形成成效機制,規範市場行為,確保全市砂石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在2007年4月前,市政府將出台《長沙市砂石經營場所規劃》,依法拆除規劃區域內不符合規劃的砂場,同時按照規劃的要求,採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機制組建大型砂石市場,開展聯合執法,構建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