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7日
摘錄自12月26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保障氣象資源和國家安全,中國將從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涉外氣象探測和資料管理辦法》,要求中國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向境外提供氣象探測場所和氣象資料;未經許可亦不得在中國設立涉外氣象探測站點。
據報導,去年日本一家公司私自在新疆哈密,設立一所氣象探測站。今年一個英國團體,在青島靠近軍港附近私設氣象探測站,理由是為奧運帆船比賽在青島外海舉行,而提前進行氣象調查。凡此種種,被中國視為不懷好意並危及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