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原民身分購地 竊土石建溫泉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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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原民身分購地 竊土石建溫泉

摘錄自2007年1月9日聯合報新竹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竹縣溫泉事業方興未艾,53歲男子王清泉要在尖石鄉那羅地區開溫泉旅館,借新竹縣尖石鄉曾姓原住民名義購地開發,日前遭人檢舉有竊取水利地上的土石據為己用,涉嫌違反水土保持法、竊盜等罪,橫山警分局偵訊後,將王清泉及曾姓原住民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嫌犯王清泉著眼於尖石鄉溫泉事業發展前途無限,而尖石鄉屬原住民鄉,於是找曾姓原住民商議,以對方名義,陸續購買尖石鄉那羅段共9筆土地,準備開發為溫泉區牟利。接獲民眾檢舉追查發現,王清泉在農地上的所作所為,與原先向縣府申請的種植蘆薈農用項目不符,從現場開挖的項目來看,王清泉有施做溫泉池,更衣室等,而且開發面積較原申請大,還涉及土地超挖情形。

被王清泉借用做人頭的曾姓原住民(49歲)向警方供稱,王清泉答應未來給她總營業額的5%淨利,她才配合對方農地的開發申請,沒想到事情會鬧那麼大,還要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