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劃定西安地下水禁採範圍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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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劃定西安地下水禁採範圍

2007年01月15日
摘錄自2007年1月15日三秦都市報陝西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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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陝西省政府常務會審定通過的《陝西省沿渭(河)主要城市地下水超採區劃定及保護方案》已正式開始實施。根據嚴重超採區的超採程度等指標,方案劃定的嚴重超採區308.87平方公里,進一步劃定為禁採區和限採區共8處。其中禁採區2處,限採區6處。

據瞭解,方案要求,對於劃定的西安市城區禁採區和滻、灞河間紡織城禁採區,要結合城市給水工程建設,強制、有序、有計劃地封停各類水源井,到2010年,禁採區內的各類水源井全部封停,年壓縮地下水開採量13,262萬立方米;禁採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專案,禁止取用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