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國林政案件39萬餘起 盜伐案件有增無減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去年全國林政案件39萬餘起 盜伐案件有增無減

2007年01月17日
摘錄自2007年1月17日中國環境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國家林業局日前公佈了2006年全國林政案件統計分析結果,全國發生林政案件39.2萬起,查處38.79萬起,查處率爲98.94%。據瞭解,2006年全國林政案件比2005年增加1.63萬起,上升4.3%。其中,濫伐林木、盜伐林木兩類案件上升9.9%和5.1%;湖南、湖北、內蒙古3省(區)案件發生總數增加均在3,000起以上。

違法佔用林地案件造成林地損失增加28,805公頃,增加194%。案件查處率上升0.56%,挽回的經濟損失增加225%。從各地的林政案件情況來看,案件發生總量仍然很高,破壞林業重點工程的案件呈高發勢頭,違法佔用林地的問題進一步突出,全國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形勢依然嚴峻。爲有效保護森林資源,國家林業局要求,各級林業主管部門進一步落實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的責任制,強化林政案件的查處力度,重點抓好違法征佔用林地、濫伐和盜伐林木、違法運輸和非法收購經營加工木材等案件的查處工作。同時要加強林業工作站、木材檢查站、林政稽查隊等林業執法隊伍的建設,規範林政案件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