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08日
摘錄自2007年2月7日中央社台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南地檢署、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及台南地區環保團體,今天簽訂台南防制環境犯罪結盟合約,透過環保團體提供污染情報,由檢方作為後盾偵辦,不只能有效打擊環境犯罪,也能杜絕民代關說。
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表示,台灣環境犯罪非常囂張,主管單位稽查時,又經常受到民代壓力,使稽查人員有所顧忌。
朱朝亮說,環保團體雖有意願打擊環境犯罪,但沒有權力,檢方有心偵辦,卻欠缺線索及人手,雙方若是聯手,就可互補彼此的不足,有效打擊環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