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擴大斃死豬列管,環保署遲疑乙節,環保署提出澄清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針對媒體報導擴大斃死豬列管,環保署遲疑乙節,環保署提出澄清

2007年02月13日
摘錄自2007年2月8日環保署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針對部分媒體報導「擴大斃豬列管,環保署遲疑」,環保署澄清表示,環保署為協助農委會辦理斃死豬查緝非法流用,已採取多項措施加強列管,從未有所謂遲疑的問題。

目前列管飼養3000頭豬以上之畜牧場,依廢棄物清理法公告規定均應上網申報斃死豬流向,飼養3000頭豬隻(佔96%)以下之畜牧場,其斃死豬隻流向由農政單位依「畜牧法」及「動物傳染病條例」,透過人工填寫之化製三聯單的方式,由產源端(養豬場)、清運端(化製集運車)及處理端(化製場)進行廢棄物流向管制,環保署亦開放相關系統供農業單位查詢比對,以加強斃死豬管理。

環保署也提醒養豬業者,不要將斃死豬隨意棄置於門口或委託不明人士處理,並應確實作好廢棄物清理記錄,環保署會持續要求稽查單位進行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