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砂石車亂倒土石方未遂 挨罰6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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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砂石車亂倒土石方未遂 挨罰6萬

2016年10月11日
摘錄自2016年10月11日自由時報苗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苗栗縣一名60歲鄭姓砂石車駕駛,10日上午在頭份市中正二路363巷旁空地,想將車輛上的35噸剩餘土石方亂倒在該處,被頭份警分局斗坪所員警吳丞評、周靜宜逮個正著,並隨即通報苗栗縣政府環保局人員及偵查隊採證人員到場蒐證,當場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6萬元。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表示,鄭男是從竹南鎮要載運剩餘土石方到頭份,因鄭男無法出示相關證明文件,供檢查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等,隨即要求鄭男將該車剩餘土石方運回,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開罰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