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1日
摘錄自2016年11月9日大紀元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11月9日,中共環境保護部前副部長張力軍以「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其被指控非法收受他人財物242萬9,927元(人民幣,以下同)。
今年64歲的張力軍,於2013年2月從環保部副部長任上退下,2015年7月30日被調查,同年12月31日被立案審查;今年5月遭起訴後,6月27日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
此前陸媒報導,2014年,中共紀檢部門曾收到一份舉報信,舉報信稱,張力軍利用職權授意並夥同編造虛假資質、竄改國家標準、串通騙取中標、制售假冒偽劣計量用檢測產品牟取暴利,導致污染限值高出新車排放標準10倍以上。上述利益鏈條涉及環保部污染防治司大氣處、國家機動車排放監控中心等部門,以及多位環保領域專家和多家生產企業。
舉報信還指,張力軍簽發的多份污染控制相關標準及文件或違法,並造成中國霧霾污染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