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赤峰煤礦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相關負責人已停職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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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赤峰煤礦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相關負責人已停職

2016年12月06日
摘錄自2016年12月5日新華社呼和浩特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記者5日從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多個部門了解到,赤峰市“12·3”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相關負責人已被停職,事故煤礦數名負責人也已被警方控制,事故賠償工作已經啟動。

12月3日11時30分左右,赤峰寶馬礦業有限公司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發生時,共有181人在井下進行作業。事故發生後,公司內部以及相關單位救援人員立即開展救援,於4日上午完成救援工作,共有149人安全升井,32人不幸遇難,受傷人員經救護已全部脫離生命危險。目前,事故涉嫌責任人已被控制,國務院已批准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問責工作。

記者現場採訪了解到,5日上午,赤峰市元寶山區政府制定了寶馬礦業煤礦瓦斯爆炸事故善後處理工作方案,積極做好事故善後工作,做好傷者救治和遇難者家屬安置安撫工作。此外,事故賠償工作已經啟動,為部分受傷礦工承保的大地保險公司已於3日為受傷礦工支付了100萬元的預付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