燬前南菜園古蹟 重罰包商50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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燬前南菜園古蹟 重罰包商50萬

2017年02月16日
摘錄自2017年2月16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百年市定古蹟「前南菜園日式宿舍」2016年8月進行保護工程,未料施工不慎引發大火,整棟近乎全毀。北市文化局考量並非人為故意釀災,所有權人也承諾進行全區修復,最終處以承包商50萬元罰緩。

這也是去年新版《文資法》提高毀損古蹟罰則後,全國第一個開罰案例。

北市曾有文資毀損開罰前例,包括古蹟文萌樓管理維護不當,處以30萬元罰緩;暫定古蹟青雲閣則被地主強拆,遭罰50萬元。為了遏止文資遭人為破壞,2016年新版《文資法》上路,將毀損文資的行政罰大舉提高到30萬至200萬元,前南菜園案成為首個適用案例。 文化局副局長田瑋提到,這次開罰對象是施工承包商,由於台銀無「共同故意」行為,沒有連帶責任,但事實上前南菜園宿舍群閒置已久,近期才進行修繕,長久以來的管理維護也應檢討,現行《文資法》只罰行為人,對管理者的警惕作用不大,未來修法應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