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16日成都將實施岷沱江流域水質管理新辦法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常務會近日通過了《成都市岷沱江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辦法(試行)》,並正式印發給各區(市)縣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執行,旨在強化地方政府治理水環境污染的主體責任。重點在於加強水質的監控和管理、將主要河道、重點流域和完成污染治理的部分河渠納入水環境質量考核,除了稽查點由36個增加到66個外、也調整原先規定來加重污染的罰金,包含累計污染因子的計算罰金等,同時對對水質明顯改善的區(市)縣實施資金獎勵。此《辦法》預計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常務會近日通過了《成都市岷沱江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辦法(試行)》,並正式印發給各區(市)縣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執行,旨在強化地方政府治理水環境污染的主體責任。重點在於加強水質的監控和管理、將主要河道、重點流域和完成污染治理的部分河渠納入水環境質量考核,除了稽查點由36個增加到66個外、也調整原先規定來加重污染的罰金,包含累計污染因子的計算罰金等,同時對對水質明顯改善的區(市)縣實施資金獎勵。此《辦法》預計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常務會近日通過了《成都市岷沱江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辦法(試行)》,並正式印發給各區(市)縣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執行,旨在強化地方政府治理水環境污染的主體責任。重點在於加強水質的監控和管理、將主要河道、重點流域和完成污染治理的部分河渠納入水環境質量考核,除了稽查點由36個增加到66個外、也調整原先規定來加重污染的罰金,包含累計污染因子的計算罰金等,同時對對水質明顯改善的區(市)縣實施資金獎勵。此《辦法》預計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