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將實施岷沱江流域水質管理新辦法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成都將實施岷沱江流域水質管理新辦法

2017年03月16日
摘錄自2017年3月16日中國環境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常務會近日通過了《成都市岷沱江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辦法(試行)》,並正式印發給各區(市)縣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執行,旨在強化地方政府治理水環境污染的主體責任。

重點在於加強水質的監控和管理、將主要河道、重點流域和完成污染治理的部分河渠納入水環境質量考核,除了稽查點由36個增加到66個外、也調整原先規定來加重污染的罰金,包含累計污染因子的計算罰金等,同時對對水質明顯改善的區(市)縣實施資金獎勵。

此《辦法》預計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