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級飯店粽子材料 竟驗出致癌物甲醛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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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級飯店粽子材料 竟驗出致癌物甲醛

2017年05月23日
摘錄自2017年5月23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端午節前夕,食藥署今公布「粽子類產品之源頭製造廠加強查核」及「網購端午應景食品製造業者稽查專案」結果,桃園尊爵天際大飯店售的粽子餡料,其蝦米檢出含致癌物甲醛18ppm,台中霧峰肉粽嫂的粽餡料也檢出甲醛12ppm。食藥署表示,水產品貯存期間可能自然分解產生甲醛,目前移請源頭衛生局釐清是否人為添加,如有違法,最重可罰3百萬元。

網購粽部分,則有基隆市建寶食品公司、嘉義市巧巧小肉粽店、嘉義縣谷王食品工業公司、屏東縣上好肉粽、宜蘭縣珍有味食品行、台東縣萬林小吃部 6家業者,分別因紗門紗窗積塵、員工未定期健檢、食材未分類放置、冷凍冰箱結霜或營養標示字體太小等,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及產品標示規定,轄區衛生局已命限期改正。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張馨文說,水產品不得檢出甲醛,但其貯存期間,確實可能經酵素作用,自然產生甲醛,背景值濃度為9到139ppm,而尊爵天際大飯店及霧峰肉粽嫂的粽料甲醛檢出,均在背景值內,地方衛生局正找蝦米及大冬蝦之源頭,請所轄衛生局再查核,結果2周內出爐。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說,甲醛是世界衛生組織公告的一級致癌物,非合法食品添加物,職業暴露於甲醛,可能引發鼻咽癌或血癌,若吃下肚,則可能造成腸胃不適。不過水產品的確會自然生成甲醛,應等衛生局再釐清甲醛是惡意添加或只是背景值。

張馨文表示,因粽子有疑慮,2家業者均將該批粽子下架封存、不再賣。若證實甲醛是人為惡意添加,且經限改而未改者,可依食安法處3到300萬元罰鍰,另涉刑責,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8000萬元罰金。

此次端午粽稽查專案,食藥署也特別查核有網購通路之店家。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代理副主任魏任廷表示,該署聯合地方衛生局,針對21家網購端午應景食品製造業者進行重點項目查核與抽驗。以粽子及粽料而言,目前完成39件產品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剩1件還在檢驗中。

但查核GHP及產品標示部分,共有6家業者不符規定。魏任廷說,產品標示最主要是未見中文標示、營養標示有誤或內容物含量未由高至低分別標示等缺失,GHP則是員工健檢資料逾期、作業區雜亂、紗窗破損、冰箱冷凍結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