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06日
摘錄自2017年9月6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有中國網友在新浪微博上發佈圖片,一輛貨車正在運送捕撈上岸、被列為中國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鯨鯊,並將其運至福建霞浦縣三沙鎮宏發大酒店,但酒店以魚太臭、不能食用為由拒收。隨後,該鯨鯊已遭當街切割售賣,現場十分殘忍,當地部門稱警方已經介入調查,會嚴懲肇事者。
至於這條鯨鯊是何時捕撈上岸?如何落網?漁民是否知其屬大陸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文中並沒有交待。
去(2016)年,在廣西北海水域,一條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鯨鯊被捕殺,七名疑犯被捕。據捕獲鯨鯊的船長供稱,收起魚網時,鯨鯊已經死亡並發臭,加上不知道牠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最後以每斤1元人民幣的價格轉售製造魚肥。
鯨鯊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物種,已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列為瀕危物種。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和《刑法》的相關規定,捕撈、出售鯨鯊的行為均觸犯刑法,將被處5年以下監禁或拘役,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