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8日
摘錄自2017年10月17日聯合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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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長徐耀昌今天(17日)在縣務會議指示文化觀光局在一個月內研訂出露營地管理作業要點,並行文各鄉鎮市公所3周內清查所有露營區,由文觀局會同水利、農業及原民中心等單位查訪、建檔,逐步輔導業者合法經營,保障民眾消費權益與安全。
文觀局長林彥甫說,縣府組成聯合訪查小組,包括文觀、水保、地用、農務、原民等部門,近1個月每周3天訪查縣內的露營場地,也請鄉鎮公所協助提報露營區的基本資料,提供文觀局備查。
文觀局指出,各鄉鎮市初步回報的露營區共有233家,訪查小組上周五開始訪查南庄、泰安等重點區域的露營地,第一階段訪查17家,除了解露營地的現況,還攜帶衛星定位儀器確認地號、範圍,及調查是否申請休閒農業、有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管理方式及申訴案件處理等基本資料。
縣府水利處指出,這幾處營地並未發現有大規模開發的情形,且大部分都有植生,後續會比對是否位於土石流潛勢區域或特定水土保持區等,予以輔導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