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月4度污染 中油大林廠累罰280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2個月4度污染 中油大林廠累罰280萬

2017年11月29日
摘錄自2017年11月29日自由時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油大林廠2個月4度傳出異味,引發民眾不滿。針對27日又傳出異味,市府環保局28日依空污法再罰20萬元,累計開罰280萬元。

中油大林廠10月16日才因觸媒裂解程序M33停爐後吹驅,經燃燒塔燃燒後排放產生煙硝異味,被市府開罰10萬元;不料11月4日又發生烷化製程M37因起爐異常而跳俥,再度傳出惡臭異味;5日重新起爐又出包,將製程廢氣排放至燃燒塔,卻因燃燒不完全,致惡臭異味排放逸散。

市府環保局事隔三天後,深度查核廠區,再揪出3項缺失,尤以M32汽油加氫脫硫製程設備元件洩漏值達1萬1000多ppm,超過高市加嚴標準2000ppm達五倍,認定是重大缺失,依法重罰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