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穿山甲當寵物養 飼主送法辦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保育穿山甲當寵物養 飼主送法辦

2007年03月27日
摘錄自2007年3月26日東森新聞台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東鹿野關山分局,發現有民眾拿保育類穿山甲當作寵物飼養,賴姓男表示在家門前聽到狗叫才抓起來飼養,警方懷疑男子私自獵補,仍將他函送法辦。

賴姓男子供稱,這隻重達8台斤的穿山甲是自己找上門,因此想要養在工寮內給小孩觀賞用,但警方持保留態度,因為以穿山甲之習性,以海拔300至500公尺的闊葉林山區較為常見,經常棲息在山洞裡,吃白蟻維生,還是依違反動物保育法將賴姓男子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