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
摘錄自2017年12月27日自由時報民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清潔隊以「垃圾不落地」為由,在垃圾車停車場前,立牌禁止民眾帶垃圾來丟進垃圾車車斗內,違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罰款,致使鄉親因工作或出遊而無法配合收運時間者,其家戶垃圾無處去,引發民怨;鄉長何嘉恒受訪回應,會改變規定,開放有需求的民眾丟垃圾,並研擬在住宅區設晨間定點清運,體恤鄉親不便。
民雄鄉公所清潔隊長陳榮吉說,垃圾車停車場原在民雄陸橋下,設有3部垃圾子車,孰料有居民將裝潢廢料、業者將事業廢棄物拿來丟置,有的一丟就是好幾包,造成環境髒亂不堪「加到10台子車也裝不完」;2016年配合陸橋拓寬工程,停車場改至鄉轄第23公墓前,立牌告示意在嚇阻濫丟事業廢棄物者,若民眾來丟家戶垃圾,清潔隊仍會受理。
中樂村民江德峰說,鄉內垃圾車與資源回收車同一路線清運時間,週間雖區分2個時段,但多集中傍晚5點至晚上7點,若未和長輩同住,或上班須輪班、雙薪家庭還未下班等因素,往往錯過清運垃圾,建議提供清早定點清運,讓上班順路丟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