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美:輸配電應還權於民 歸公、獨立不混帳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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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美:輸配電應還權於民 歸公、獨立不混帳

零核電出口被封堵,必走回頭路

2018年01月03日
作者:陳弘美(地震國告別核電日台研究會發起人)
編按:去年1月《電業法》修法將電業分為發電業、輸配電、售電業三大區塊。發電業與售電業開放民間綠電加入,輸配電網維持國營。但修正後自由化無法一步到位,廠網分離尚要6-9年台電才會切割成發電、輸配售電二家子公司。針對此點,地震國告別核電日台研究會發起人陳弘美認為還有可改進的地方。

「零核電」只是能源轉型的入口,它的出口是:電業自由化成功,綠電達20%以上,分散型發電普及。蔡總統提出的2025年落實非核家園,但現在每逢台電說缺電,已有民進黨立委附和「要改變方向」了。


蔡總統提出的2025年落實非核家園,筆者認為現在每逢台電說缺電,已有民進黨立委附和「要改變方向」了。圖為民間團體的核電歸零文宣(廖靜蕙攝,資料照片)

對蔡政府最大的質疑是,入口的標語很大聲,對出口沒有新能源轉型所需硬體、軟體的轉型,在觀念上没有轉型。世界都朝向「小型分散型發電」,電已經是物聯網的時代了,但是台灣2017年的新電業法和世界背道而馳,仍是「大型集中型」下的「廠網不分離」,譲台電繼續掌握綜合電業,這只是從「獨占」變成「獨霸」。台電專制的老結構沒轉型,是政權自己在封堵自由化和再生能源發展之路。

硬體:基礎設備落伍

沒有家家智慧電表,也沒有智慧電網作各種能源的電腦系統調度,達到零浪費的需求回應(demand response)。饋線尚未普及、綠電無法順利買賣,分散型發電也只是空談。前台電董事長朱文成表示花950億裝智慧電表,台電沒有利益可言。2015年答應安裝100萬戶,2017年只有1萬戶,這是能源轉型必須的基本装置,政權沒督促是無心實現。

軟體:能源要轉型但體制沒轉

不是在土壤表面上插支綠能發電機就叫發展綠電。政府必須作適合自由化、綠電、分散型可以生根永續的土壤改良,也就是先革除台電獨霸電業(廠網不分離)的老結構。

歐洲國家都是自由化和廠網分離是一套,中國在2002年前就廠網分離。而台灣2017年的修法沒有配合自由化將台電廠網(發、送電)分離。 

這將造成下列兩種情形:

  1. 假自由化:自由化和廠網分離如果並非是一套的將會造成不公平競爭。台電目前掌控全電業的輸配電網,但同時它的發電業又和民間競爭,國民得不到市場競爭,電價和新服務就是假自由化。

  2. 擁核的台電掌握再生能源的生命線——輸配、裁量權、饋線和綠電流量。流量少可激高價額,並且壓抑再生能源、大量使用化石燃料,製造減煤與非核的矛盾,使核電復活,目前正是此現象。

2017年新法的關鍵問題是「9年以後才廠網分離,但是仍在同一個母公司下」多少國民了解台電獨霸電業的老體制如何影響電費和造成國家經濟損失?為何要盡速實現「輸配電歸公、獨立不混帳(交叉持股或在同一公司),自由化的綠電才能正常永續?

發、送電應分離  不能再讓台電獨掌電網

政府和既得利益者經常用乍看艱深的字眼、故意製造「資訊不對等」,讓民眾覺得門檻過高而不碰觸。「廠」是指發電廠,「網」是指送電網(輸配電),在日文中很白話,就叫「發、送電分離」,問題是在輸配電(送電業),讓你一聽就懂。

送電網是如同電的「公路」,是國民稅金和電費建的公共資産。在過去因為只有台電一家公司發電,所以送電的「公路」是台電專用。但是,現在自由化了,民間可以發電、賣電了,「公路」就應該還給公家,讓大家公平使用,而非屬於台電一個公司的。2016年我邀請日本前總理菅直人和専家飯田哲也當面告訴前行政院長林全,自由化的前提下再生能源才能成功,經濟部次長楊甫偉也在場。


筆者認為送電網應該還給公家,讓大家公平使用,而非屬於台電獨佔。圖片來源:Renewables Grid Initiative (CC BY-NC 2.0)

之後,新電業法不但沒有轉型老結構,反而讓台電持續掌握輸配電(送電)業,意思是台電主宰全電業的公路,又要和民間競爭發電,是世界畸形的「自由化」。日本内閣府政策專家高橋洋教授指出,歐洲都是配合自由化的同時,廠網分離一步到位,不用9年,並且發、送電業絕不交叉持股造成「混帳」。台灣的新電業法「9年後才廠網分離、在同一個控股母公司下交叉持股」,這是為台電獨覇電業量身訂做的,不是為國民的権益。

不用等9年  廠網應儘快分離

假自由化必失敗,目前台電掌控全電業生命線的輸配電網,又握有巨霸發電業要和民間競爭。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王塗發指出舊電業結構不變,自由化必失敗。一個真正的、健全的自由化會使民間積極參與發電,不止提高全國供電量,也讓國民享受到電價競爭和服務,它更帶動整體經濟。零售電力自由化的日本,前總理菅直人表示會帶動8兆日圓的經濟效應,景氣不振的台灣將因台電獨霸的老舊體制而失去一個大經濟分母。

蔡總統以為一聲「綠電優先」就真的能優先?台電目前公然反對零核電,若要默默封堵零核電非常簡單,新法賦予台電裁量權(調度中心在台電手中),讓多少綠電上「公路」由台電決定,台電可以「確保電力系統穏定」為由阻止綠能併網。

這也是日本發展綠能面臨的最大障礙:電力公司不設饋線、不給饋線容量。根據日本専家計算,實際饋線容量只占用2%~20%,但是電力公司説沒容量,因為要留下来給核電重啓時用。

新電業法巧妙的是,一般國家為了監督公平競爭都設有監督機構。原先是國民黨、民進黨有共識二級機關有公權力監督。修法後,此機構被矮化為三級,並且在向來是台電的橡皮圖章的經濟部底下,刻意虛化此監督機制。

送電網是國安  獨立不混帳、不交叉持股

為何台灣堅持台電「混帳體制」?日本專家指出,台電是國營,歐洲各國過去也是國營,而為了配合自由化,只需政府一決定,都立刻達到廠網分離(發送分離)。為何台灣政府9年後還是「交叉持股」?台電兼營發、售、送電的綜合電業的「混帳體制」,王塗發教授指出,這容易模糊成本、會計。

發包、採購黒箱化、模糊核電成本、行賄等等、台電無數的弊案(請看監察院網)費用是出自那個部門?唯一確定的是出自國民的電費。台電、政官、民代、包商是這「混帳體制」的利益共同體,當然死守這個大錢包,所以即使9年後廠網分離,仍藕斷絲連在同一母公司下交叉持股。

送電網是國安,也是電業和全國的生命線,必須百分之百無利害關係,致力於送電(輸配電),不該交叉持股,確保立場的中立。現在掌握輸配電權的台電傾向是——壓抑再生發展、大量用燃煤、製造非核和減煤的對立,意圖使核電復活。

長年來的「混帳體制」將巨資花在和電力無關的遊説行賄政官等等,腐蝕了最應該投入的送電生命線。筆者認為應盡速成立「台灣送電公司」,但不同於現在的是,送電公司不混帳不交叉持股,送電公司員工只要全力致力將設備先進化。自由化、分散型發電不只是零核電的出口,也是國家脫離長年來「政權不怕中共只怕台電」、「給不給電要看台電臉色」被台電掌控的分歧點。

民生問題(如一例一休、電力問題等)没有藍、綠之分、只有剝削和被剝削之分。台灣經濟停滯是因為老體制永遠盤據既得利益,被剝削的新世代永遠沒機會。轉型正義也必須落實在民生問題。2025年因缺電而修改非核家園法?現在就盡速落實「輸配電歸公、獨立不混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