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品咸/全國首例甲苯超排環保犯罪,反而凸顯法制不足——籲政府盡  速加嚴列管物種及標準

    葉品咸/全國首例甲苯超排環保犯罪,反而凸顯法制不足——籲政府盡 速加嚴列管物種及標準

    2025年10月,彰化一家PU製造廠商被查獲蓄意逃漏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排放管道廢氣經檢測「甲苯」超過法規排放標準24倍。根據媒體報導,環境部說這是全國「首例」查獲事業因排放有害空氣污染物超出排放限值的環保犯罪案件,涉犯《空氣污染防制法》。2019年,南投一家公司為了減少空氣污染防制費支出,除了減少物料的申報,更以暗管偷排未經處理包括甲苯的廢氣,以減少空污防制耗材的使用。其中偷排行為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依《刑法》第190條之1第2項「因事業活動排放有害健康之物污染空氣罪」起訴 ,不過最後法院判決無罪。甲苯是常用於油漆塗料、黏著劑、乾洗業之乾洗劑等之化學品,在空污法中被認定為有害空氣污染物種。依勞動部職安署發布的〈職業性甲苯中毒認定指引〉指出:「甲苯的主要健康危害是其麻醉性和神經毒性,暴露於甲苯可引起局部刺激症狀、中樞神經毒性、肝和腎毒性、聽力、視力毒性、生殖毒性和心臟毒性」。

  • 王穎達/都市林是特例,還是重大政策新模式?

    王穎達/都市林是特例,還是重大政策新模式?

    為了都市林,政府讓整套行政機器動了起來。副院長親自坐鎮,內政部、農業部、環境部三位部長擔任副召集人,九個部會進場,環境部還要設專案辦公室。往下還有六個工作組,分別處理氣候資料、樹木管理、適種養護、循環利用、企業參與與地方綠點。這不再是植樹節活動,也不是地方政府在公園補種幾排樹,而是把都市林推上國家級治理規格。接下來,政府還預計在今年6月到10月間,動員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地方政府與企業代表,辦理50場社會溝通,並在10月向行政院提出六年期「報院計畫」,納入第四期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後續也將成立專案辦公室,並研議專法與相關經費。都市林當然有其必要。台灣都市夏天太熱,國際上也有不少城市把都市林視為氣候調適的重要手段。要補上這一塊,不難理解。真正需要追問的,並非要不要種樹,而是政府為何給都市林這樣的規格待遇。國家級規格不是無限資源行政體系沒有無限大的會議室,也沒有用不完的人力。副院長的時間

  • 邵廣昭/海洋OECM的現況與挑戰:台灣離岸風場作為全球首例的意義

    邵廣昭/海洋OECM的現況與挑戰:台灣離岸風場作為全球首例的意義

    OECM(Other Effective Area 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一詞的英文直譯為「其他有效的區域保育措施」。雖然該概念於2010年已出現在《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次締約方大會(COP10)的愛知目標11中,但當時只是提出「保護區+其他有效措施」的概念,並沒有明確的定義。直到2018年第14次締約方大會(COP14)才通過正式定義與判定標準,強調「非保護區,但能長期有效保育生物多樣性」。2022年COP15通過《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將OECM納入「30×30目標」時,OECM才被正式視為與保護區同等重要的保育工具。少了它,全球陸域和海域要在2030年底前達成30%面積納入保護範圍的目標,將更難實現。此外,OECM重要的特徵以及和傳統保護區的不同,在於它把傳統保護區的思維由「劃設禁區」轉變為「多元治理」;由「政府主導」轉變為「社區/產業參

  • 唐偉傑/解放家庭,落實能源民主:讓光電走出屋頂就從「家電化」開始

    唐偉傑/解放家庭,落實能源民主:讓光電走出屋頂就從「家電化」開始

    要在自家擁有一組「合法」的太陽光電系統,會經歷的過程大致如下:在正式動工前,需要找確認自家環境是否有結構問題,有沒有其他建築問題,例如:老舊建築、既存違建等。之後,必須先向地方政府取得「同意備案」,並處理複雜的免雜照證明;若涉及與電網的物理連結,還得跨過台電的「併聯審查」大關。這僅僅是開端,完工後還需向能源署或地方機關申請「設備登記」,並納入每年的光電模組回收費體系。其門檻之高,讓參與再生能源發電成為了一種「特權」(Privilege)。數據背後的困境——被遺忘的80%都市公民如果說,行政程序的繁瑣尚能仰賴專業代辦,但都會區的住宅型態,卻是民眾難以跨越的物理障礙。根據民國10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台灣有超過54% 的住宅為4層樓以上的集合式住宅;在台北市與新北市,這一比例更突破85%。這意味著,全台有超過半數、雙北甚至有八成以上的居民,在現行屋頂光電的遊戲規則下,是難以參與能源轉型的。

  • 王穎達/種樹可以,但城市不會因為多種幾棵樹就變涼

    王穎達/種樹可以,但城市不會因為多種幾棵樹就變涼

    夏天中午走在台北、新北、台中或高雄的馬路上,很多地方其實不需要溫度計。站在路口等一次紅燈,就知道問題在哪裡。柏油路面在發燙,機車與汽車排出熱氣,公車站沒有完整遮蔭。人行道被變電箱、招牌、機車、畸零樹穴切成一段一段。旁邊可能有幾棵行道樹,但樹冠太小,遮不到人;根部被水泥和管線卡住,長不大;颱風季一來,地方政府又先擔心倒伏和民怨,修剪到只剩幾根枝條。這種城市,不會因為多辦幾場植樹活動就變涼。環境部彭啟明部長近期提出都市林與都市種樹計畫,想用綠蔭、遮蔽和植栽降溫,回應越來越嚴重的都市高溫。方向本身可以理解。台灣城市太熱,早已超出舒適度問題,牽涉公共健康、能源使用和氣候調適。但令人擔心的是,政策溝通若把焦點放在「種樹」兩字,很容易讓民眾以為都市熱島可以靠一人一樹、企業 ESG 認養、社區綠化來解決。這會讓問題失焦,也可能讓資源配置走錯方向。台灣都市熱島的成因,不能只歸咎於樹不夠。更大的問題在於,過

  •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風光無法被封鎖,分散式能源是淨零與能源安全的最佳策略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風光無法被封鎖,分散式能源是淨零與能源安全的最佳策略

    近日美國與以色列對伊朗發動軍事行動,伊朗則以封鎖荷莫茲海峽作為反制。這條連接波斯灣與印度洋的狹窄水道,是中東主要產油國向全球出口石油與液化天然氣的重要樞紐。一旦航道受阻,全球能源供需勢必遭受衝擊。除了

  •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新式核能仍不能符合「核電三原則」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新式核能仍不能符合「核電三原則」

    行政院卓榮泰院長於2月10日,在工研院先進半導體研發基地動土典禮致詞時表示「全面接受全世界先進的新式核能技術」,引發社會議論紛紛。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認為,針對尚在評估中的未成熟技術,公開發言需要更謹慎,行政院若僅因產業對穩定供電的期待,便對尚未商轉、風險與成本高度不確定的核能技術表態,顯得草率且不負責任。能源是大眾之事 產業需求不應凌駕一切半導體產業是台灣經濟支柱,但能源政策不能只為回應單一產業的焦慮,而忽略整體能源系統的安全、風險承擔與長期社會成本。能源轉型的核心不只是「電力不能中斷」,更關乎供電方式、風險承擔、外部成本,以及是否會把未解決的問題留給未來世代。卓院長談及新式核能時,仍忽略了目前國際上所謂的新式核能技術,特別是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all Modular Reactor, SMR),多數仍停留在設計、示範或補貼支撐階段,距離商轉與穩定供電仍有距離。對新式核能的引進,需要理性評

  • 陸曉筠/從海洋看COP30:走進巴西貝倫氣候大會的核心議題

    陸曉筠/從海洋看COP30:走進巴西貝倫氣候大會的核心議題

    去年(2025) 底的環境大事之一便是11月在巴西貝倫舉行的COP30,這次會議是《巴黎協定》十週年的關鍵峰會,背負著全球對氣候行動的盤點(Global Stocktake),以及《巴黎協定》啟動後政策實施週期檢視的重大任務。COP30舉辦地在亞馬遜雨林,雨林沒有意外成為核心,但海洋議題並未完全消失,整體方案中如何看待海洋?  不同立場的團體又如何呈現海洋的倡議? 海洋委員會2025年實地參與 COP30,本文將從不同面向觀察 「海洋」在氣候議題的角色,從國家層級的「藍色NDC」、小島及沿海國的角度、聯盟、空間等角度思考海洋與COP的關係。 COP30海洋納入氣候談判的歷程與進展近年來,「海洋與氣候」在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進程中的地位日益提高,與以往COP相較,海洋議題在COP30呈現出更加制度化與主流化的趨勢。自COP25(馬德里,「藍色COP」)首次將海洋納入決議序言

  • 離岸風電3-3期選商規則應完整落實ESG 確保漁業與海洋永續

    離岸風電3-3期選商規則應完整落實ESG 確保漁業與海洋永續

    編按:經濟部能源署於上月8日提出區塊開發第三期(3-3)選商新制,取消國產化要求,改納入ESG評比,30日進一步更新草案內容,針對ESG項目,配分調整為15分,評分原則涵蓋在地產業及經濟效益、環境友善永續、企業社會責任等項目。3-3期選商機制書面意見徵集至2月6日。以下為民間團體於1月30日發布的聲明。經濟部能源署近日公布「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3-3期)選商規則草案」,並啟動對外徵詢意見。在滿分100分的三大評選項目中,「專案執行能力」的「ESG規劃」佔10~15分。然經濟部目前所提之理由僅為在地生產有助於減碳,第二期審查標準的環境及社會友善事項反而未納入;如此將ESG簡化為單一的減碳考量,實為對ESG的誤用。有鑑於離岸風電的開發將實質決定長達20年以上的海域使用方式,台灣海峽空間有限,更應以追求不同用途的共存為原則。是以離岸風電開發的選商制度若未能完整而妥善納入環境、社會與治理(ES

  • 楊沛為/全球兩千大影響力企業永續評比出爐:企業公正轉型績效評析

    楊沛為/全球兩千大影響力企業永續評比出爐:企業公正轉型績效評析

    企業在邁向淨零目標、實現轉型計畫的同時,如何支持可能受其影響的勞工、社區和其他利害關係人,已逐漸成為各項國際永續揭露與評比框架所關注的重點: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於2027年將正式生效的新版氣候變遷揭露標準中明確納入公正轉型相關量化指標,要求企業揭露包括其中包括因轉型計畫或調適措施而新增、解僱、重新部署的員工人數及性別與僱員類別比例等公正轉型資訊。而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的轉型計畫揭露指引亦鼓勵企業揭露其在員工技能提升上之作為,並建議企業在人權、勞動標準、促進社會公平(或減輕負面社會衝擊)等政策的脈絡下制定其轉型計畫,與今年起分階段開始適用金管會採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的台灣企業密切相關。

  • 邵廣昭、邵奕達/離岸風機已成為魚類的新家

    邵廣昭、邵奕達/離岸風機已成為魚類的新家

    編按:台灣離岸風電發展十年有成,離岸風機對海洋資源的正面效益卻較少人提及。國立海洋大學發表的一項研究近期獲登於國際學術期刊,透過科學數據和水底影像資料證明,風機已成為魚類的新家。本文由該研究的兩位作者,親自撰文介紹其研究的背景及發現,與讀者共享。台灣的離岸風電從十年前開始起跑,之後歷經與當地漁民的溝通協調和環評委員嚴謹的環評審查,到施工時所面對的抗爭以及Covid-19疫情的影響,目前終於有七座風場,超過400多部風機正在台灣海峽運轉,及時彌補因核電除役,以及火力電廠以煤換氣政策下短缺的電力供應,不但大幅減少了碳排放,也使台灣的經濟得以持續發展,國民所得超越日、韓等國,再度成為亞洲第四名。噪音及電磁波對海洋生態的衝擊最受關切離岸風場在施工中及營運後的噪音,以及海纜電磁波對海域生態的影響,特別是噪音對鯨豚及魚類之衝擊,以及限縮漁民捕魚的漁場最受大眾關切與質疑。所幸隨著科技的進步,施工打椿的減

  • 行政延宕到何時? 讓屋頂光電設置義務在4月真正施行

    行政延宕到何時? 讓屋頂光電設置義務在4月真正施行

    關乎屋頂光電設置義務與普及的《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以下簡稱《建物光電設備標準》),已於2025年12月19日由內政部與經濟部會銜公告,不過由於該標準係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1條第二項規定訂之,而該條例已於2023年三讀通過,二年多過去了,迄今行政院施行日期未定,使得《建物光電設備標準》恐「形式上公告,實質上形同懸置」無法執行。因此,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以及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嚴正呼籲,行政院相關制度應於三個月內完成必要程序,並於今年4月讓《建物光電設備標準》正式施行,深化能源民主,促進台灣平衡城市能源責任的制度建制。六個月變兩年半,行政延宕到何時?自2022年《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啟動修法、2023年三讀通過,針對第12-1條「一定規模建物、設置一定比例屋頂光電」,立法院當時之附帶決議明確要求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及中央建築主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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